一位世界一流哲学家一步登坛、一鸣惊人的成功条件和两点启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作者:作者:Chenguohua  

一位世界一流哲学家一步登坛、一鸣惊人的成功条件和两点启示

 

/陈国华

 

1. 一步登坛

 

无论以什么标准衡量,哈佛大学多年来都位居世界一流大学榜首,其哲学系因长期连续拥有多位世界著名哲学家,如威廉·詹慕斯、怀特海、蒯因,而被公认为世界一流哲学系中的佼佼者。1929年,为纪念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之一、美国心理学之父詹慕斯,哈佛大学校友皮尔斯出资设立了威廉·詹慕斯讲坛,由该校哲学系和心理学系轮流主办。从第一位演讲者杜威(1930-31)开始,应邀做客该讲坛的大都是哲学和心理学界的世界顶级学者,如罗素(1940-41)、桑代克(1942-43)、斯金讷(1947-48)、波普尔(1949-50)、奥斯汀(1954-55),还有奥本海默(1956-57)这样的大科学家。可以说该讲坛象征着哲学界和心理学界的最高荣誉地位。

 

然而1967年,讲坛上却走来一位总共仅发表了5篇论文的牛津大学讲师。这5篇论文中,Personal identity1941)刊登在《心智》(Mind)上,与人合写的In defence of a dogma 1956)和独著的Meaning1957)发表在《哲学评论》(The Philosophical Review)上(这两种期刊属于哲学界的顶级刊物),The 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1961)发表在次一级的《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刊》(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的增刊上,Some remarks about the senses1962)收录在论文集《分析哲学》(Analytical Philosophy)里。按照今天中国高校的学术评价体系,这位54岁讲师的学术成果肯定连评副教授的资格都不够,因为他自1938年被聘为讲师后,没有写过一部专著,也从未申请过任何级别的任何研究项目,平均6年才发表1篇论文,而所发的5篇论文中仅前3篇在评职称时可以算数。然而哈佛大学哲学系的掌门人(当时的主任教授是蒯因,他1953-54年曾在牛津大学哲学系做过伊士曼教席客座教授)却独具慧眼,给了这位在哲学界小有名气,但尚无多大建树的学者一个脱颖而出的机会。这位学者,就是后来蜚声哲学和语言学两界的语言哲学家保罗·格莱斯(H. Paul Grice1913-1988)。

 

2. 一鸣惊人

 

格莱斯没有辜负讲坛主办方对他的厚望。他在讲坛上阐述的“会话隐涵(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理论让他一鸣惊人。讲座之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立刻破格将他聘为正教授;集中阐述这一理论的论文“逻辑与会话”(即讲座第二讲的讲稿)迅速以油印本的形式在英美大学的哲学系和语言学系不胫而走,先后被两本论文集的主编索走,导致这篇论文于同一年被哲学论文集《语法的逻辑》(Davidson & Harman 1975)和语言学论文集《句法学与语义学》(Cole & Morgan 1975)收录。这种一女两嫁的做法虽然给文献目录学带来了一些混乱,却没有引起任何非议。对这种打破出版常规做法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在哲学和语言学这两个不太交集的领域,这篇论文被视为具有同等重要性。论文发表后,文中提出的“合做原则”(关于Cooperative为何要译成“合做”,笔者有另文论述)及其附带的四类会话准则,随即引发了各种解读和持续不断的争鸣。学界唯一没有什么争议的是,格莱斯的理论是语用学的一块重要基石。肯特·巴赫(Bach 2012: 55)利用Google Scholar检索所有已发表的哲学论文后发现,“逻辑与会话”的引用率最高。在语言学领域,能与之在引用率方面并驾齐驱的论文恐怕也不多。注意:这又是一篇论文集论文,在中国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里,这种成果的分值是不高的。

 

3. 成功条件

 

格莱斯之所以能从一个名气不大的讲师一跃而成为世界一流哲学家,他的理论的学术价值和表述方式、哈佛大学的伯乐们对他的发掘和提携,特别是他所受到的学术熏陶和所处的学术环境,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格莱斯的学术创新和贡献无疑是巨大的,完全可以与之前走上同一讲坛的另外两位从事与言语相关研究的学者斯金讷和奥斯汀比肩。斯金纳最早把言语作为受外因左右的一种个人行为而不是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来研究,他提出的行事条件作用(operant conditioning)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婴儿获得的是母语而不是他听到的其他声音,个人的言语行为可以用什么办法来加以左右,从而将行为心理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陈国华、杨华 2013121)。奥斯汀最早注意到人们发出的话语有的相当于做出一件事,没有真假可言,他提出的言语举动(speech act)理论对这类话语的性质及其成事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进行了描述和分析,突破了自古以来哲学家将命题作为语言研究主要对象的局限,为语言研究开辟了一大块新疆域,成为语用学的一块基石。格莱斯则最早将逻辑推理运用到对话语各种非字面意思的分析和解读上,突破了自古以来逻辑学的研究范围,他提出的会话隐涵理论可以解释各种非字面意思是怎样传达或解读出来的,将语用意义的研究从过去含混的语言意义研究中分离出来,为语用学奠定了另一块基石。

 

一个理论要想在学界迅速获得广泛影响,一般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该理论关注的是一个之前人们不太关注、然而却十分值得关注,或虽然得到一些关注、却尚未有人提出解决方案的问题,否则人们会对之不屑一顾;二、该理论提出了这一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且该方案没有明显的致命缺陷,否则人们会对之嗤之以鼻;三、该理论要有一个简明易懂的名称,且其表述和论证须留有余地,以便他人参与对该问题的讨论,否则人们会对之望而却步。格莱斯的会话隐涵理论就具备这三个特点。在格莱斯之前,已经有不止一位哲学家研究了言说与表意(meaning)的不同之处,包括摩尔(Moore 1942)对悖论和命题隐射的研究、巴-希勒尔(Bar-Hillel 1946)对“语用意义”的研究、奥康讷(O’Connor 1948)对逻辑悖论和语用悖论的研究、厄慕森(Urmson 1952)和诺埃尔-斯密思(Nowell-Smith 1954)对隐射的研究、格兰特(Grant 1958)对语用意蕴(implication,即隐含意思)和语用推理的研究。这些研究者也各自提出了与解读话语隐含意思有关的一些零散假定,但没有人提出一个完整而自足的理论和分析框架。格莱斯做到了这一点,“会话隐涵”这一名称既新奇又易懂,理论本身不仅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让人有原来如此、豁然开朗的感觉,而且在表述上留有余地,既不至于被人颠覆,又给了其他研究者参与讨论,补充完善的机会。

 

格莱斯的成功离不开哈佛大学哲学系的伯乐们对他的发掘和提携。会话隐涵理论的雏形最早是格莱斯1961年出席亚里士多德学会与心智协会联合举办的座谈会时提出来的。他在会上宣读了一篇题为“感知的因果理论(The 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的论文,其中一节阐述了用来区别不同意蕴的两条标准,即“可脱离性(detachability)”和“可取消性(cancellability)”。这部分内容由于被包裹在了一篇与之基本不相干的论文里,更由于所提出的新理论缺乏一个醒目的名称和一套术语,理论架构也没有真正搭建起来,因此没有引起什么人注意。就连会议组织者专门安排在会上点评这篇论文的艾伦·怀特(Alan White),在其长达15页的评论中(见Grice 1961: 153-68),对这一节的内容也未置一词。然而哈佛大学哲学系的学术权威们一定注意到了这篇论文这一节的内容,看出了雏形中的会话隐涵理论对哲学和语言学的重大意蕴,所以才决定邀请格莱斯做客威廉·詹慕斯讲坛。

 

格莱斯之所以能取得世界一流的学术成就,还在于他在牛津大学受到的学术熏陶和他置身于其中的学术环境。关于前辈哲学家莱尔(Gilbert Ryle, 1900-1976)在心智哲学方面对他的影响,学长艾厄(A. J. Ayer 1910-1989)在分析哲学方面对他的影响,本系学术带头人奥斯汀在日常语言哲学方面对他的影响,以及他与同事们定期举办的学术活动,查普曼(Chapman 2005)都有详细描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奥斯汀和格莱斯都信奉少而精的发表原则,他们写成的文稿实际上并不少,但从不轻易发表。奥斯汀生前没有专著,在1952年被聘为怀特教席道德哲学教授之前,仅发表了3篇论文,1953又发表了1篇,接着就走上了威廉·詹慕斯讲坛。格莱斯也一样,他1957年发表的Meaning一文早在1948年就写好了,却一直放在抽屉里不拿出来。他过去的学生斯特劳森当了系主任后,觉得本系教师发表的著述不够多,多次劝格莱斯把这篇稿子投出去,格莱斯却一直推脱。最后斯特劳森索性以自己要看为由,从格莱斯那里把稿子要来,他和妻子做了一些文字加工,替格莱斯做主,把稿子寄给了《哲学评论》。

 

奥斯汀和格莱斯做起学问来之所以能这么逍遥自在,得益于牛津大学长期以来形成的宽松学术环境。假如当时的牛津大学也像今天中国的大学一样,要求他们每年必须在某一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若干篇论文,否则要么扣津贴,要么走人,他们还能有闲情逸致来思考一些在一般人看来完全无用、然而却具有重大价值的纯学术问题,提出具有开疆破土性质的创新理论吗?

 

4. 两点启示

 

建设世界一流学科要有世界一流学者,世界一流学者要有世界一流的学术眼光。这种眼光来自何处?格莱斯说,不是来自对各种哲学期刊所发论文题目的时刻跟踪,而是来自对哲学史的研读,只有瞭解历史上已经解决和尚待解决的重大哲学问题是什么,才能正确地决定什么问题值得研究。其次,这种眼光来自他与同一领域学者进行的面对面交流(Chapman 2005:10),只有这样,才能相互借鉴,逐渐形成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格莱斯这棵大树移栽到了伯克利的校园之后,失去原先的水土,无法再与熟悉的同事和朋友进行直接密切交流,学术兴趣也发生转变,再也没有结出能与“逻辑与会话”媲美的成果,令人遗憾。

 

就人文学科而言,一位世界一流学者的脱颖而出,离不开其他世界一流学者对其学术成果的正面评价和举荐。不依靠本学科有学术道德和学术眼光的权威人士对后起之秀一两篇代表作的评审,只靠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数一个人任职期内所发论文的篇数,并根据其期刊级别统计分数,决定升迁奖惩,尽管做到了标准统一、客观公正、精确无误,格莱斯这样的世界一流学者却永远也出不来。

      

参引文献:

      

Bach,Kent (2012). Saying, meaning, and implicating. In Allan & Jaszczolt (eds.), 47-67.

 

Bar-Hillel, Yehoshua (1946). Analysis of “correct” language. Mind 55: 328-40.

 

Chapman, Siobhan (2005). Paul Grice: Philosopher and Linguist.Basingstoke, Hampshire: Palgrave Macmillan.

 

Grant, Colin King (1958). Pragmatic implication. Philosophy 33: 303-324.

 

Grice, H. Paul (1957). Meaning.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66: 377-388. Reprinted in Paul Grice (1989): 213-23.

 

Grice, H. Paul (1961). The causal theory of perception.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Volume 35: 121-52. Reprinted (abridged) in Paul Grice (1989): 224-47.

 

Grice, H. Paul (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 Peter Cole & Jerry L. Morgan (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3.New York: Academic Press, 41-58. Also published in Donald Davidson & Gilbert Harman (eds.) The Logic of Grammar.Encino,LA: Dickenson, 64-75. Reprinted in Grice (1989), 22-40.

 

Moore, G. E. (1942/1968). A reply to my critics. In Paul Schilpp (ed.) The Philosophy of G. E. Moore, 3rd edn.La Salle,IL:Open Court, 535-677.

 

Nowell-Smith, Patrick (1954). Ethics. Harmondsworth: Penguin.

 

O’Connor, Daniel J. (1948). Pragmatic paradoxes. Mind 57: 358-9

 

Urmson, James O. (1952). Parenthetical verbs. Mind LXI: 490-96. Reprinted in Charles Canton (ed). (1963). Philosophy and Ordinary Language.Urbana:UniversityofIllinoisPress, 220-40.

 

陈国华、杨华. 2013. 沉默与批判的背后—解读斯金纳的《语言行为》与乔姆斯基的书评,《外语教学与研究》45 (1): 11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