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之于我
文/梅杰·杰克逊 译/贺丛芝
我开始读诗、写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揭示自我的奥秘,这也是我始终坚持的原则。写诗,始于无知。我的大部分诗歌创作,都是遵从内心深处的召唤,背后的动力来源于刻在希腊古城德尔斐神殿上的那句著名箴言——“认识你自己”。 苏格拉底在被判处死刑时也曾说过类似的一句话: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度过。
自少时起,诗歌便为我打开了认识世界的一扇窗,让我的生命更为丰盈。它借助文字,歌颂我们的自我;它通过语言,记录我们的观察所得,诗句让人印象深刻。在此基础上,诗歌促使诗人审视人生,洞察存在的抽象而模糊的本质,进而构建真实的自我,去见证他们所处的时代。
从某种意义上说,诗歌塑造我们,或者更确切地说,诗歌歌唱我们。我有意使用“歌唱”这个词,因为我相信(也许有些执拗),声音和意义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最深刻的表达,以其极致的纯粹,承载歌曲的真相和寓意。
从抒情诗的起源来看,诗人是集体歌者。将文字转化为一连串完整的记忆,将有序的印象呈现为美妙的语言(无论是否有韵律),诗歌的创作模式升华了人类的表达方式,使其成为一种圣洁的行为,见证这个世界,也存在于这个世界。
在20世纪,沃尔特·惠特曼高呼:“我辽阔博大;我包罗万象”;兰斯顿·休斯宣称:“我,也,是美国”。这些宣言不但彰显了他们的个体精神,而且反映出他们所处时代的主旋律。如果今天我们能够理解,这些诗歌既树立和表达了独特的思想观念,又契合其所诞生的时代,那么我们就会明白,诗歌是如何映射内心世界和公众参与领域的。内在(interiority)和领域(territory)两个单词有着相似的发音和含义,这绝不是偶然。这两个拉丁词根很相近:inter(内部)和terra(土地)。
在写诗的过程中,语言产生于我们最完整的自我意识;那是人们全神贯注思考的时刻,兴会来临,如诵念咒语般,即兴成诗。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很多音乐,让我学会深入地倾听,不仅仅是听那些单独的音调,更重要的是感受整体和音与歌词背后所涌动的浓烈的情感。
我得祖父遗传,对爵士乐与蓝调音乐情有独钟。我在自己的作品中追求生命的热情与活力,那是我孩提时代第一次听到的。那时候,声音总是让人难以忘怀。所以,我立志写诗,让语言在诗歌里张扬情感。我希望赋予语言独特的风格,给读者以全新的体验,同时也尊重我们这个时代的习语。为此,我创作的每一首诗都在努力捕捉我们这个时代的关切和情感,也展现出我独特的语言风格。
语言是我使用的原材料,所以,我必须尽力保持一种灵活的态度(并且用耳朵去听!)。这样,我就不仅仅是照搬我的所见所感,而是去倾听文字之间的相互碰撞和字里行间所迸发的思想,以及那些文字所代表的含义。如此,语言不仅及时记录了一次经历或某个时刻,而且以某种方式超越了它所产生的背景和条件。
对我而言,这代表了抒情诗的自由,即诗歌不再受时空轴的束缚,而是架起共同经历的桥梁,成为人类旅程的象征。到那时,我才相信沃尔特·惠特曼在《自我之歌》开篇所写的大部分内容:“我赞美我自己,歌颂我自己,/我所认为的你也会这样认为,/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